|
中国房产估价师指导:估价程序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4-02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自接受估价委托至完成估价报告期间,房地产估价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明确估价基本事项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注:1 估价目的应由委托方提出; 估价作业方案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拟采用的估价技术路线和估价方法; 2 拟调查搜集的资料及其来源渠道; 3 预计所需的时间、人力、经费; 4 拟定作业步骤和作业进度。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应经常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并进行核实、分析、整理。 估价人员必须到估价对象现场,亲身感受估价对象的位置、周围环境、景观的优劣,查勘估价对象的外观、建筑结构、装修、设备等状况,并对事先收集的有关估价对象的坐落、四至、面积、产权等资料进行核实,同时搜集补充估价所需的其他资料,以及对估价对象及其周围环境或临路状况进行拍照等。 完成并出具估价报告后,应对有关该估价项目的一切必要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妥善保管。 责任编辑:xb
[打印新闻][推荐给朋友][添加收藏][关闭窗口]
我要评论
昵称:匿名发表
标题:
内容:
|
热点新闻
政策导航
经营管理
地产学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