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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总结分析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杂志2007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07-03-21 访问次数:1 作者:陈伟
2006年10月28日,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如期进行,11月底,各地试卷评分及汇总工作基本结束。受建设部的委托,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承担了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的部分工作,现根据我们手头掌握的相关资料信息,将本次认定考试工作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如下: 一、关于参考教材和考试大纲 本次认定考试的科目只有《物业管理实务》一门,从教材发行到认定考试,虽然只有四十天左右的时间,却也是一次对教材质量全面检验的过程。从师资培训和考前培训中授课教师和听课学员的反映来看,虽然有不少对《物业管理实务》一书内容的普适性、逻辑性和表述性存有质疑的地方,但对本书的合规性、系统性和实用性大多表示肯定。许多企业经理反映虽然从业多年,但如此全面、有针对性地学习实务理论和知识还是头一回,对于梳理思路和开拓视野大有裨益。我们认为,作为第一版的教材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实属不易,这与此前几个月的认真审稿和修改工作是分不开的,个别技术性问题在所难免,可通过汇总意见和积累经验等方式在今后的修订本中予以完善。 经过多次反复修改的考试大纲应该说达到了简明扼要的目标,与参考教材的对应性较强。虽然考试大纲中对考试内容要求分别从“掌握”、“熟悉”和“了解”三方面做了提示,但较多学员反映“要点说明”部分过于简单,实际上是参考教材中相关标题的列示,难以真正起到指导复习和辅助答题的作用。这一问题与考试大纲的总体设计思路有关,可作为今后修改大纲工作的一个参考意见。 二、关于师资培训和考前培训 首次物业管理师师资培训工作于 协会培训中心在北京、重庆、西安等地开展了几次考前培训工作,培训对象主要为符合物业管理师认定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为学员们在短时间内复习、备考和应试起到良好的效果。 三、关于命题专家和命题思路 本次认定考试命题组由协会推荐的四名专家组成,分别来自各地的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综合考虑到熟悉教材内容、熟悉政策法规以及命题经验等因素。为了保证命题质量和体现认定考试的特殊性,协会专门召集命题组专家开会,明示师资培训中发现的教材中的一些争议问题,建议命题组在出题时尽量避免,要求尽量避免偏题和难题,认真借鉴估价师和经纪人认定考试的经验,同时还强调了保密纪律等问题。事实证明,上述几个原则基本在认定考试命题过程中得到贯彻,相关作法也为今后建立命题专家库和试题库的工作提供了参考经验。 四、关于试卷设计和考题类型 本次认定考试试卷按传统的百分制设计,主要由两个部分(客观题、主观题)和三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多向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构成,题量和分值分别为:单项选择题30道题30分,多项选择题15道题30分,案例分析题2道题40分。客观题主要测试考生对现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掌握和熟悉程度,绝大多数答案较为明确肯定,但少数试题的表述和答案依然存有争议(主要反映在多项选择题上)。主观题(案例分析题)的前置条件并不复杂,主要从现行政策法规的运用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两方面测试考生,对于从事过物业管理服务实际工作并具备一定逻辑思维能力的考生来说,总体难度不大。从评分标准来看,多项选择题的评分标准较为严格(多选不得分、少选一项扣0.5分),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答题技巧,案例分析题以答题要点作为评分依据,既给答题者充分的发挥余地,也给评分者一定的考量空间。 应当注意到,从初次认定和单科考试角度来说,此次命题较为成功,但选题内容和方向不宜适用于明年的全国物业管理师统一考试。因为如果《物业管理实务》中的客观题大量选用政策法规类知识,势必与《物业管理基本制度和政策》相冲突。今后物业管理师统一考试的命题工作,可能应更多地考虑物业管理实务的特点,在题型上偏重于主观题,侧重于案例分析和实践经验,这样方能做到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五、关于报名条件和报考情况 此次认定考试申报资料多达十项,多数地方采取由房地产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联合审查报考条件的方式,审查标准和程序较为严格。从北京市情况看,申请报考人数与实际准考人数之间的数额差距较大,之所以许多申报的从业人员未获批准,除个别因为学历原因外,主要由于中级职称和专业论文两个硬性条件的欠缺,许多申请者往返报考点多次方才成功,主要由于审查方的规范要求和申请人的个人理解存在偏差。不少从业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和丰硕的科研成果,依然积极申请报考,也反映了物业管理师资格的强大吸引力。 从最后报考人数来看,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外共有三十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1443名从业人员获准参加认定考试。各地准考人数差距较大,从最多的229人(广东省)到最少1人(江西、宁夏),其中超过100人的省份(直辖市)2个,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9个,超过10人(不足50人)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12个,少于10人的省份(自治区)7个。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和广东省的准考人数占全国总数约40%。上述情况基本与国内现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业管理发展水平相吻合。当然,由于各地对报考条件的理解把握不可能完全一致,大多数地区严格限制政工师报考,个别省份认可政工师等职称条件(如江苏省),这都可能在审核申报材料和公示人员名单阶段引起微调和变动。 六、关于阅卷评分和考试成绩 根据考前通知的精神,本次认定考试的阅卷评分工作由各地分别组织进行,这有利于减轻全国认定考试办公室的负担,但也不便于统一评分标准、全面了解情况。从本次参考人数来看,如果由协会统一组织推荐专家阅卷,可能更有利于解决各地对主观题(案例分析题)评分掌握尺度不一的问题,减少因人为造成的分值差异,更能体现权威公平的效果。 考试成绩汇总统计数据表明,全国实际参加考试人数1387人,平均考分76.3分(各地平均分大多与此接近),其中及格(60分以上)人数1302人,占总数94.1%,不及格(60分以下)人数85人(其中3人违纪),仅占总数5.9%。从各种题型得分情况看,从高到低依次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其中案例分析第一道题得分高于第二道题。从各分数段数量和比例看,基本呈现中间大两头小的分值曲线:70分至90分之间总共有988人,占总数的71.4%,90分以上88人,占总数6.4%,60分至70分226人,占总数16.3%。总体上说,本次认定考试成绩较为理想,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为大多数参考人员最终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作者系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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