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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闲置土地两年不征用自动失效
来源:《城市开发》杂志   发布日期:2007-03-21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辽宁省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节约用地、规范用地成为辽宁土地新政主旨。

囤积土地、闲置土地成为意见重点“开刀”的一个方面。意见规定,辽宁将完善供地备案制度。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两年没有实施具体征地和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同时,对批准后供地率达不到70%的市县,停止其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

今后,各地政府是否真正做到节约使用土地资源,将成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一项。同时,辽宁还将实行土地使用问责制。如果地方政府擅自修改或者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规划超规划用地,将追究地方政府领导人的责任;如果其他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用地的,要追究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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