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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二手房限时代卖业务猫腻多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日期:2007-03-19   访问次数:1   作者:侯大伟

房子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以约定的价格卖出去,房产中介代理机构将给房主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去年以来,这种二手房“限时代卖”服务正在全国各大城市悄然兴起。但是房产专家却提醒消费者,二手房“限时代卖”业务猫腻很多,签订委托协议和办理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谨慎考究合同条款。

成都的何先生就是该项新业务的试水者,但试水之后,先生却因中了房屋中介的圈套而后悔不迭。

为了尽快偿还买新房和装修所欠下的10多万元借款,先生急需将自己几年前购置的一套小户型电梯公寓出售变现。但由于工作繁忙,无力应对买家一个一个地轮流看房,为此他与一家房产中介签订了一个三个月期限的“限时代卖”合同,并在拿到房产中介商2000元钱的保证金后,将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贷款抵押合同、房卡和钥匙都一并交给中介公司。

三个月过后,先生的房子并没有被卖出去,中介公司的业务小姐主动给先生打电话致歉,并按合同约定,先生有权没收2000元保证金。随后,中介小姐又鼓动先生与之签订了同样的“限时代卖”合同。

几天之后,不放心的先生拿着另一把钥匙“偷偷”地来到自己房子,但是怎么都打不开门。正在先生纳闷的时候,房门打开了,一位年轻女士喝问先生是什么人。

原来中介公司在与先生签订了“限时代卖”协议后,就把房子以每个月1200元的价格租出去了,三个月租金收益3600元钱,扣除付给先生的2000元钱,中介商还净赚1600元。气愤的先生去找中介商理论,结果中介小姐拿出“代售”委托合同说,根据合同约定,在中介商再向委托人缴纳2000元钱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受委托的中介商具有委托房屋交易优先权。“我们可以在不影响销售的情况下,将房屋暂时出租。”后来在多次交涉之下,中介商终于把房屋出租收益全部退还给先生。

成都市一家著名的不动产经纪公司的专业房产顾问杨易告诉记者,“限时代卖”业务的出现,是房地产市场持续宏观调控作用的结果。2005年以来,增收营业税、提高契税和强制征收所得税等调控政策的出台,使各地二手房市场交易量出现下降趋势。为争夺优质房源,一些房产中介公司开始改变此前的销售模式,而通过与卖方签订“限时代卖”协议,以数额极少的保证金形式将优质房源圈在名下,然后再伺机加价销售。

杨易提醒说,二手房“限时代卖”业务猫腻很多,消费者要签订委托协议和办理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谨慎考究合同条款,并在合同签订之后,不定期地到自己房子中去检查一下,看看是否存在中介商侵权行为。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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