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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将整顿估价“灰幕”
估价师制度和行为将或受限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2-13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2006年,银行贷款压力比较大,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时,如果自己在银行里有关系的话,往往会要求估价机构把价值高估。”

   “建设部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部署一次对全国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检查,检查结果于3月底前上报建设部。”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这是建设部对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大规模检查,建设部要求各地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实地检查”。

    与此同时,有消息称建设部于近日下发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两份文件。

    参与上述两份文件制定的中国估价师协会副会长柴强表示,建设部开展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大检查和《办法》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建立行业新秩序。

    整顿:管人和管机构

   “这次整顿主要是加强了两方面管理:一方面是管人;一方面是管机构。”建设部有关人士表示,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执业特点决定了监管部门要把对注册估价师的管理放在首位。

    据悉,在建设部此次出台的两个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文件中提到,今后将建立房地产估价师个人信用档案,房地产估价机构要将估价师历史业绩,从业违规记录等资料协助监管机构收集并登载在估价师个人从业资料中。

    另外,注册估价师证书也打破了“终身制”,新的《办法》中设定了注册估价师证书注销、失效等制度。

   “取得估价师资格的也不能立即从业,必须有个实习过程。”北京市估价协会副会长杨亚彪告诉记者,估价师不能以个人名义对估价报告签字,必须代表所从业的机构签字,而且不能代表2个及以上的机构对估价报告签字。另外,如果估价报告出现法律问题,接受估价报告一方可以直接起诉估价机构,而估价机构可以追诉估价师的法律责任.

   “明确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禁止行为,对有禁止行为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将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估价师协会一位参与此次新规定制定的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w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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