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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台两部法规监管房地产估价行业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2-12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新疆出台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望彻底改变目前房地产估价行业混乱无序的现状。新规定于31日起正式执行。

新出台的监管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运行规则,明确二级、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各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设立类似分支机构性质的“办事处”、“联络点(站)”等机构。

自治区建设厅已明确要求,区内此前已设立分支机构的,须在2月底以前完成清理和整改。新规定还要求各地建立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信用档案,并公示信用信息。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公众可随时上网查阅。

首府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负责人认为,两部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政府对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监管已从事前监管转向全过程监管,以往在房地产交易、抵押贷款、房屋拆迁补偿中的“估价猫腻”及由此引起的纠纷多发情况有望得到遏制。自治区建设厅要求,全区各房地产评估管理部门必须积极开展本辖区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自查工作。3月中旬,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将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展开一次实地检查。

责任编辑:yan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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