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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推出新版《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2-06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据介绍,这个示范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近来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中反映的问题,经广泛、充分征求法院、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开发商、业主、律师等社会各界意见制定的。示范文本适用于南京市各区行政区域内、在示范文本正式推行使用后初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与示范文本配套使用的《南京市商品房现售合同》将另行制定下发。示范文本自 目前南京地区商品房买卖主要是期房性质的买卖,专业性强、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客观地形成了在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和买房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给双方在签约过程中造成了许多困难,同时,由于合同的签订要早于商品房的建成,所以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更会面临很多不可知因素和很大的不确定性,容易引起各类纠纷。此外,一些开发商利用强势地位,在预售合同中单方加入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进一步破坏了买卖双方之间平等的交易关系。 此次修订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一是细化了标的,明确权利范围和存在的权利瑕疵;二是增加了交付条件,细化了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三是增加了规划变更及设计变更的约定;四是增加了工程质量保证及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五是明确了合同备案手续和权属登记手续。 有关方面人士表示,新的示范文本的推行使用,可以有效引导买房消费者和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依法签约和履约。在商品房预售的重要环节中,平衡合同双方的权利不对称、经济利益不对等方面造成的利益失衡,减少交易纠纷,并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责任编辑:yan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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