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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谱写“诚信监管”之乐章
来源:《城市开发》杂志 发布日期:2007-01-26 访问次数:1 作者:李国强
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的房地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不断增大。然而,居高不下的消费者投诉率,使房地产业的诚信建设饱受质疑。 房地产市场诚信缺失由多方面原因所致,主要是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消费者与房地产商的信息不对称、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和高额利润诱惑、企业的信用度不透明等,这势必导致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引来一批诚信缺失的“奸诈之徒”混迹其间 ; 另外,还有一些城市谋求“以地生财”,过量供应土地,再加上城市规划不稳定,对许多房地产投资商和消费者形成误导,由此可见,部分地方政府诚信的缺乏也加大了房地产业的风险。 正确认识房地产业诚信建设形势,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给全国老百姓建设质量高、价格优的住房,是广大群众和政府的期望。要创建良好的房地产市场诚信环境,建立房地产业诚信长效机制,在房地产业内形成广泛的诚信氛围和环境,需要多管齐下、持续努力。 首先,加大政府对房地产业诚信的监管力度。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政府具有主导功能,其作为“创制者”和“守夜人”要不断建立和维护市场体制、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之处。在房地产业诚信建设中,政府应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坚决维护消费者利益 ; 严格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查 ; 针对房地产业监管比较困难的情况,采取与行业特点相符合的手段,加强审计,责成审计部门对房地产行业实行严格的专项审计,使房地产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按章纳税 ; 对于诚信严重缺失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清理和整顿,凡是群众投诉集中的企业要依法予以严厉的经济惩罚和制裁 ; 积极完善法规制度建设,把成熟的管理办法及早上升为成文的法规规章,这样才会对整个市场形成有效的约束力,而不仅是靠企业自律。 其次,加强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监督制度建设。企业作为“社会公民”,是社会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在追求自身营利的同时,还应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发展要合乎社会道德规范,要维护企业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劳动者的权益,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已经初步形成风气,要挽救和再造房地产业诚信,应该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监督制度建设,包括政府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促使房地产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的自律意识。 责任编辑: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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