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诚信建设之专家解囊
来源:《城市开发》杂志 发布日期:2007-01-26 访问次数:1 作者:顾云昌
◆顾云昌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 诚信经营成就品牌企业 我们要建设诚信社会、诚信行业、诚信企业。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一定要实现供求关系平衡、价格平衡,这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 ; 另外,还要求开发商、产品供应者和产品需求者之间的关系要协调、要和谐。和谐的关系来自哪里?来自于诚信。在这个关系当中,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产品的供应者,而消费者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企业只有善待消费者才能真正地拥有消费者,能永续发展的企业必定是一个诚信的企业。一个精明的开发商,如果不诚信,他缺的是德 ; 一个诚信的开发商,如果不精明,他缺的是能力,真正优秀的开发商应该是诚信加精明的开发商,真正优秀的企业一定是个诚信经营的企业。 ◆王宏新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博士 诚信缘于制度 我国房地产业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但较为普遍和严重的诚信缺失,以及居高不下的商品房投诉率,不仅成为制约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瓶颈”,也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一大潜在因素。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房地产诚信建设中应处理好制度、法治与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搞好市场经济、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着力于构建法制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诚信问题。 在经济生活中,诚信的缺失缘于交易双方对于拟达成的交易商品信息的不对称。例如,北京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鼎成大厦部分商品房,在未接触购房者与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又将该部分商品房作为标的物商品房重复销售给他人,这种行为就是该开发企业利用购房者对交易情况的不知情从中谋私利,从而给购房者造成损失。鉴于此,对于房地产交易中诚信的缺失问题,必须从外部的制度框架上来使交易双方遵守诚信交易。 传统的中华文明里,很重视对优良传统的传承,但是对于违法乱纪者的惩罚力度却重视不够。事实上,在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不是对遵纪守法者进行褒扬,而是要对不守约、无诚信的企业做出严厉的处罚措施,使其在违规违约中得不偿失。在上述北京鼎成公司一案中,该公司行为违反了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 第 10 条,北京市建委据此对该公司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人民币 30000 元的行政处罚。但是,这种处罚力度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 30000 元的罚金和一些表面上的整改远远不如其在机会主义行事中的收益大,这种违法的行为必须在法律上予以严惩。 诚信缘于制度,而制度依赖于其执行力,这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密切相关。经验表明,市场经济与法治成正相关关系,即市场经济越发达的国家,其法治也就越强 ; 反之,市场经济越不发达的国家,其法治也就越难以奏效。我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期,法治滞后于市场,这也是符合规律的,因此在房地产业的发展中,必然会出现许多法律法规难以覆盖的问题,这也是我们正在解决的问题。 责任编辑:YQ
[打印新闻][推荐给朋友][添加收藏][关闭窗口]
我要评论
昵称:匿名发表
标题:
内容:
|
热点新闻
政策导航
经营管理
地产学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