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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1-17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制度。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是企业实力、规模、业绩和诚信的综合反映,是国家对物业管理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标志。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包括: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与其从事的物业管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一定的从事物业管理的业绩。物业管理企业划分为一级、二极、三级资质等级和临时资质。

资质一级企业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2)具有中级一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经理岗位证书,8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岗位证书。(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4)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之和不低于100%。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50万平方米。(5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授予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省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6)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7)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资质二级企业:(1)注册资本300万元。(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岗位证书,6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3)管理两类型以上物业。(4)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计算基数是:多层住宅80万平方米,高层住宅40万平方米,独立式住宅(别墅)6万平方米,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20万平方米。(51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授予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1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省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6)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7)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资质三级企业:(1)注册资本50万元。(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5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3)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4)具有比较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5)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临时资质: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资质证书》,有效期一年。

资质等级的管理

1)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复印件。

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表。

2)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一级由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审批;二、三级由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级经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同意,可由地级以上城市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备案。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3)一级企业可参加全国范围内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议标;二级企业只限参加全国范围内30万平方米以下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议标;三级企业只限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区)区域内15万平方米以下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议标。

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

5)《资质证书》格式由建设部统一制定,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6)关于法律责任。《物业管理条例》对违反有关资质管理制度的物业管理企业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贡任。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还应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yan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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