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限额以上综合开发项目的初审程序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1-15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由于限额以上综合开发项目与其它工业项目在资金来源、建成使用、对经济社会影响等方面,都有明显的特殊性。所以建设部对于申请限额以上以上综合开展审批比较严格,除要对申请人作书面审查,要求申请人符合一般申请项目的条件,还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实质性查。 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城市综合开发主管部门根据规划部门提出的分区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经省、自治区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建设部初审。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限额以上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或者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城市综合开发主管部门组织后经市计划主管部门批准,报建设部初审。 限额以下综合开发项目的审批程序,由各省、市人民政府参照本通知制定。 责任编辑:yanwz
[打印新闻][推荐给朋友][添加收藏][关闭窗口]
我要评论
昵称:匿名发表
标题:
内容:
|
热点新闻
政策导航
经营管理
地产学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