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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介业将逐步“统一合同”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1-12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针对现在厦门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合同不统一、不规范的现象,近日厦门市中介行业协会在全行业建议推广使用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制订的《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推荐文本》。该文本合同虽然不是强制执行,但是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明示《中国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和《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推荐文本》,当委托人选用《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推荐文本》时,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拒绝。 据了解,《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推荐文本》文本主要包括《房屋出售委托协议》、《房地产出租委托协议》、《房屋承购委托协议》和《房屋承租委托协议》四个合同文本。相对于厦门及全国其他地区以前制订的各种版本的文本,新的合同文本详细地规定了租赁双方、二手房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了租赁信息、买卖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经纪行为中纠纷的发生。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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