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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申办资质办事指南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1-09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一、设置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77号)。 二、承办机构 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行业管理处。 三、提交材料 1、向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提出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的请示(红头文件2份); 2、申办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无主管部门的企业除外)(1份); 3、公司章程原件(1份); 4、法定代表产生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简历原件(各1份); 5、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6、董事会成员名单和监事会成员名单(各1份); 7、企业办公地点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各1份); 8、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注册资本中实物资本的评估报告原件,货币资金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并出具原件核验); 9、工商局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营业执照(工商专用复印件)(各1份); 10、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核验原件)和签订的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各1份); 11、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1份); 1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原件3份)。 四、办理程序 (一)工商局核定企业名称; (二)工商局领取企业设立(或变更)申请书; (三)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四)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开发资质证书。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工作日完成,20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工作日。 承办机构: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行业管理处 负责人:石岗 具体经办人:余世雄 黄安明 鲁志俊 联系电话:63672127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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