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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办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所需材料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1-08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一、申请报告(国有单位须同时提交上级行政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二、机构章程; 三、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四、经营场所证明(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 五、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六、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劳动合同; 七、经营业绩材料; 八、重要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九、营业执照; 十、注册资金信用证明; 十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房地产估价员岗位证书》; 十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申请书; 十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及证明资料。 主管单位:自治区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办公地点: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5号 联系电话:(0991)2838564邮编:830002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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