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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办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所需材料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1-08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一、申请报告(国有单位须同时提交上级行政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二、机构章程;

三、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四、经营场所证明(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

五、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六、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劳动合同;

七、经营业绩材料;

八、重要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九、营业执照;

十、注册资金信用证明;

十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房地产估价员岗位证书》;

十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申请书;

十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及证明资料。

主管单位:自治区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办公地点: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5

联系电话:(0991)2838564邮编:830002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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