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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申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指南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1-08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一、部门名称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许可事项名称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三、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第二章; 3、《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规定》(津政发[2001]70号文)。 四、申请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以外币出资的,按国家外汇市场当日汇率折算; 4、有4名以上持有中级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中级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5、有明确的开发意向,对拟开发项目有比较深入的策划论证和可行性研究。 五、行政许可数量规定要求 无数量要求。 六、申请书文本和示范文本 申请人可通过市建委网站www.tjcac.gov.cn下载或通过市建委行政许可窗口索取。 七、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新成立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已成立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2、发起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自然人股东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新成立公司的验资报告(副本原件),其中附进帐单和银行询证函复印件(或:已成立公司的最新审计报告); 4、经济、技术、财务等专业人员的身份证、专业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其中包括4名建筑类、房地产类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人员,2名中级及以上会计人员。上述人员年龄要求:女55岁以下,男60岁以下; 5、拟开发项目的有关资料(主要指土地权属的相关资料)和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6、办公地点证明。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九、办理程序 向工商部门提出办理执照申请-到市建委提交相关材料-等待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营业执照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十、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部门咨询电话:24538462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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