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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办事指南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1-08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一、法定依据

1、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建设部第77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二、申请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77号令)所规定的各资质等级的各项条件。

三、申报材料

1、新设立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验资证明(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

6)、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7)、经营场所证明书。

8)、取得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证明;

2、资质升级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5)已开发经营项目的工程质量、业绩证明材料;

6)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7)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的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开发资质或资质升级,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州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在资质申请表内签署意见后,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由建设厅核准后颁发《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一级资质由省建设厅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上报建设部。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省政务中心建设厅窗口电话:028-86948961

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电话:028-85534605

投诉电话:

省政府政务中心:028-8693617986942671

省建设厅:028-85568206

网址: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www.sczw.gov.cn/

省建设厅:http://www.scfdc.com.cn/

http://www.scc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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