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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纲:物业税是房地产市场稳定器
来源:《城市开发》杂志 发布日期:2007-01-08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说到这样一种自我的调节器和稳定器,我们就要回到一个这些年大家动不动也会谈论谈论,但是没有谈论透的话题,就是我们制度当中缺一个东西,就是房产税或者是物业税这个东西。”樊纲说。 “人们要为房价的上涨付费,而不是仅仅从房价的上涨中得到好处。”樊纲介绍说,在很多市场经济国家,许人因为缴不起税要卖掉房子。因为有房产税,租不出去房子或者是房租很低,上缴的税可能就大于收的租金,如此就不会把买房作为投资了。 樊纲表示,投资性的多了,消费性的就必然被挤占,满足基本需求的必须消费部分就更少了。我国80%的劳动者属于低收入者,将来会有更多的低收入者,而低收入者的住房不能全推给政府。在每个人的需求当中,在市场的结构当中通过价格变化、税收杠杆能够自我调节,相对均衡。 樊纲总结了征收房产税的四个好处。首先,由于房产税是对财产征税,它有利于缓解社会收入的不平等。第二,这种税收是稳定的税源,只要有房子就有税。第三,可以减少其他的税收,减少生产者的税负。第四,可以使政府的税源更依赖于把现在的城市搞好、保持好,而不是更多地依赖卖地。 樊纲最后表示,只有找到房产税这个内在稳定器,我们才有可能解决外部行政手段的干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市场长久、持续、而且相对均衡的发展,使大家都能够在建设和谐社会这个大的方向当中各得其所。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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