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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核准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1-05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核准依据 1、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建房[1997]12号); 2、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及2002年度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年审换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房字[2002]49号)。 核准权限 1、一级资质由省建设厅初审,送建设部核准; 2、二级资质由各地级以上市初审,送省建设厅核准; 3、三级和临时资质由各地级以上市核准; 4、省属企业资质由省建设厅核准。 办理程序 1、向省房地产估价师学会领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申报表(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1004室,邮编:510031,电话:020-83133680); 2、将申请材料送省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也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报送申请资料); 3、省房地产估价师学会聘请专家对机构的申请资格材料提出初审意见后,于每年4月底和10月底分两批送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4、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召开处务会议,根据专家提出的初审意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拟文送厅领导签发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 5、公示期没有异议,填发资格核准通知书和打印资格证书; 6、由省房地产估价师学会通知机构领取资格证书,同时退回原资格证书(正、副本)。 核准期限 材料提交完备后30天内完成(省房地产估价师学会4月底送来的5月底办结, 10月底送来的11月底办结)。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地址等有关事项发生变更,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办理,5个工作日办结。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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