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房屋典当回赎案的批复
来源:搜捕网 发布日期:2007-01-04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80)民监字第12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房屋典当回赎案的批复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0)民监字第69号“关于沧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请示曹海廷与冯永慧房屋典当回赎纠纷一案”的来函己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和沧州地区中级法院的意见,按典当问题予以处理。至于此案房屋是否漏改问题,是否补改,应由房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解决。 此复 责任编辑:
[打印新闻][推荐给朋友][添加收藏][关闭窗口]
我要评论
昵称:匿名发表
标题:
内容:
|
热点新闻
政策导航
经营管理
地产学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