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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二级及以下房地产开企业资质认定
来源:湖南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7-01-04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许可对象:拟申报房地产开发二、三、四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许可依据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7号)。

许可费用:不收费

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许可期限20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一)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申请人应该提交的全部资料: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5.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6.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7.企业信用档案上报资料;

8.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许可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政务办理中心受理人员(电话:0731-2212045,网址:www.hunanjs.gov.cn

2.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政务办理中心初审人员

2.时限:7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政务办理中心主任

2.时限:5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分管厅领导

2.时限:3个工作日

四、公示与告知

1.岗位责任人:政务办理中心工作人员

2.时限;3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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