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 批 事 项 指 南 表 |
| 办理事项名称 |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
| 事项代码 |
164 |
| 办理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山西省建设厅南楼一层行政审批中心 |
| 办理电话 |
0351-3580105 3580290 |
| 工作内容 |
1、申请人先向所在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政务大厅; 3、政务大厅受理相关材料; 4、相关处室进行审查、审核; 5、相关处室办理批准文件和许可证件; 6、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由政务大厅向申请人送达资质证书。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资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建设部审批,二级及以下资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申报材料 |
(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申请书及其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二)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机构的组织章程及主要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 (五)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六)法人代表及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七)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聘任合同; (八)经营业绩材料; (九)重要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十)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
| 办理依据 |
国务院《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10项 |
| 工作时限 |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省建设厅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厅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
| 办理对象 |
有申请要求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