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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房不节能最低罚款50万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6-12-30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从2000年10月开始实施节能建筑,2003年重庆市被列为全国四个节能试点城市之一。但到目前为止,重庆市民用节能建筑不足5%。”从市建委举行的“长江流域建筑节能论坛”获悉,从12月15日开始,国家建设部将对重庆市民用建筑节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是未按民用建筑节能相关规定实施,将被处最低50万元的罚款。 “夏天室内墙体温度28℃,冬天18℃,这不是空调的功能,而是节能建筑带来的效果。”据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主任许永光介绍,按照国务院建筑节能相关规定要求,从2000年10月1日起,对房屋外墙、屋面、门窗等结构进行节能设计,全面实行节能建筑,以满足节能降耗要求。重庆是一个能源缺乏城市,被列为全国四个试点城市之一。然而,到目前为止,达到节能标准的住宅数不足当年竣工住宅数的5%。 “节能成本只占房建成本的7%左右,这笔投入只需7年左右就可以通过节能收回,但市民和开发商都不愿意埋单。”据重庆大学的节能专家刘宪英教授介绍,我市冬夏季空调用电量平均每户居民为1500千瓦时,按50%的节能标准,节能建筑将为居民年平均节约3000元。而现在一般建筑寿命有50年,受益时间长达40多年。同时,重庆市现有城镇住宅1000万平方米,而住宅消费的能源占社会能源消耗的27.6%。节约50%将会产生巨大的社会资源。 责任编辑:yan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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