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机制将建立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6-12-30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奖优罚劣”将成为我国建筑节能的一个内容。 11月22日,建设部科技司副司长武涌透露,正在制定的《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中,关于建筑节能的经济激励机制是该条例中三大重点之一。 在主管部门目前的构想中,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机制将采取奖惩分明的“胡萝卜”加“大棒”政策。以50%的节能标准为基准线,对高于节能50%标准的,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等奖励措施;对低于50%节能标准的则动用增加税收、禁止使用、取消资质、罚款等惩罚手段。通过经济手段的介入,提高企业开发节能建筑的热情和积极性。 建设部决定按照不同的建筑,采取相应的经济激励政策:一种是按居住和公共建筑分类的建筑;另一种是按照执行标准的情况分类(不达标的、达标的和超标的三类)的建筑;第三种是根据未来的发展方向,诸如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低能耗、超低能耗等引导建筑发展方向的建筑。 武涌介绍,节能的经济激励政策将采取限制性政策和鼓励性政策并举的方式。凡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今后必须受到政策限制。限制的方式将有很多种:第一,征税;第二,通过行政许可手段禁止不达标的建筑投入使用,而对于达到建筑设计标准的,政策上则不限制;第三,对于超过国家标准的节能建筑,比如说达到节能65%的,国家将予以减税,或给予贷款贴息、国家直接补贴等激励方式,从而鼓励低能耗或超低能耗以及绿色建筑的发展,以引导今后建筑的发展方向。 武涌指出,为更好地推进建筑节能,今后建设部将在建筑节能方面出台经济激励政策包括:促进节能省地型建筑的发展,鼓励既有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对政府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实行节能经济激励。 责任编辑:yanwz
[打印新闻][推荐给朋友][添加收藏][关闭窗口]
我要评论
昵称:匿名发表
标题:
内容:
|
热点新闻
政策导航
经营管理
地产学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