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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问题的复函
来源:中华房地产网 发布日期:2006-12-28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法函[2001]318号 建设部关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问题的复函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咨询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第二十一条中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不包括以营利为目的,或虽以营利为目的,但盈利不用于公益事业的个体幼儿园用房。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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