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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展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规定
来源:西安房产网   发布日期:2006-12-26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实施日期】2000619

【发布单位】广东发展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规定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适用于城镇居民购买住房的专项贷款。

 

1、贷款对象和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贷款申请所在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提供银行接受的担保;

5)已经与所购住房的发售单位签订了购房合同或购房意向书;

6)已向开发商支付或已在我行存入了首期款;

7)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2、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的,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借款人的每月还款额也相应变化。

 

3、贷款成数和期限

    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购房款的8成。

    具体楼盘以我行与开发商达成的协议为准。

 

4、贷款程序

1)首先您需要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购房意向书》或《购房合同》,并在开发商处领

     取借款申请表和借款须知;

2)您需要在广东发展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存入购房首期款,或向开发

     商交纳购房的首期款;

3)请您按要求填写借款申请表,根据银行的指示将申请表与规定的材料提交律师事务

     所,并在律师事务所预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

4)律师事务所对您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您的资信进行调查。律师事务所向银

     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5)银行审查,通知借款申请人审查结果;

6)办理保险、抵押登记等手续;

7)我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开发商在我行开立的专用帐户中;

8)请您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5、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房款的80%。

 

6、贷款人需提交的文件或材料

★(1)合法有效的申请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

★(2)申请人与银行指定的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意向书;

★(3)符合银行规定的首付款证明;

★(4)借款人收入证明;

  5)学历证明;

  6)婚姻证明;

  7)个人或家庭其它财产证明;

★(8)抵押、质押或保证等的担保文件;

  9)银行要求的其它文件。

注:带★号为必须提交的文件

 

7、费用

1)律师费(律师事务所收取);

2)抵押物财产保险费(保险公司收取);

3)印花税(国家税务部门收取);

4)房产抵押备案、登记、注销费(国家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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