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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贵州节能住宅将达30%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6-12-26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日前据贵州省建设厅介绍,“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大力发展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到2010年,全省节能住宅面积将达到住宅建筑总面积的30%。

贵州省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贵州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规定从2006年起,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其节能必须达到50%以上,并逐步开展。

按照有关规定,贵州省工程建设审批部门将严格审查、认真把关,凡按规定应实施节能的建设项目而未实施的,不予签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工程竣工后热工性能检测不合格不得验收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所售商品住房的结构形式及节能措施等写入《住宅使用说明书》。凡建筑节能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所涉及的城市不得推荐参加“人居环境奖”、“园林城市”的评奖,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鲁班奖”、“优秀设计”、“优质工程”、“绿色建筑创新奖”等奖项的评奖。

据介绍,今后凡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贵州省将采取禁止投入使用等强制性措施进行限制;对超过节能设计标准或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和绿色建筑,采取减免税收、费用、贴息贷款、财政补贴进行鼓励。同时,凡有利于建筑节能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利用太阳能和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技术和设备、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都将得到重点发展,同时,还将实行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认证。

责任编辑:yan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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