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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温州人集资建房有戏吗
来源:《城市开发》杂志   发布日期:2006-11-22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据媒体报道,1115日下午,温州瑞安市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0458亿元的价格,取得温州龙湾区蒲州街道“江前三产安置地块”的开发权,全国个人集资建房组织首次“成功拿地”在温州诞生。

近日,中华工商时报发表署名文章认为,从报道来看,温州瑞安正元房地产公司既然可以去摘牌,应该是有开发资质的企业,如果下一步一切顺利,建成这个全国首个个人集资房,不会有什么问题。集资款存在银行,而且必须在四方人员到齐后才能动用,也应该是安全的。

但局外人也有局外人不明白的地方:一是,温州市市场营销协会是否有资格接受集资者委托并与开发商签订代建协议?

二是,集资款为何还躺在银行里?照例,拿到政府出让的土地后,这笔钱,报道说是1.0458亿元,是260个会员的集资款,应该作为土地出让金交给政府,至于政府怎么安置村里的农民,已经不是集资者、开发商、银行的事,为何动用这笔钱还那么麻烦?是否还要另外安置农民?从地块名称“江前三产安置地块”来看,有这种可能。

三是,不知道成本等数据是怎么算的?按地价1.0458亿元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算,楼面价应该是5229元/平方米,不是报道中的约4100元/平方米。至于土建税费因为不知道温州当地情况不好乱猜。据主事者称,“该项目土地出让金占开发成本70%以上”,这倒从一个侧面证实了房价中主要是地价的说法。如果按此计算,房价应该在7470元/平方米。如果还要安置农民,房价可能还要高些。

四是,报道中说,一二层商铺、车库将出售,如确实,不知是否合规?

五是,将建的房子有6090120平方米3个类型,共260套住房,无论是预先根据需要定好户型,还是建好后让260户去挑,还有一些技术难题,而且,不知这三种户型能否满足90平方米套型占70%的新规定?

但愿这些问题都只是局外人的杞人忧天。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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