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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房产估价将使用示范合同
来源:《中国房地产估价师》   发布日期:2006-11-09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据《常州晚报》报道,从下个月起,常州市所有房地产评估机构将使用与示范文本统一格式的房地产估价委托合同。

常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郦正华介绍,新的《房地产估价委托合同》示范文本,是由专家经过充分酝酿依据现行法律拟定的。其中就估价对象及范围、估价时点、出具估价报告的时限等方面,列出了详细的条款格式,并明确了委托双方的违约责任条款。该合同示范文本给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都提供了保障。

据悉,《房地产估价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由常州房管局和常州工商局联合向社会推广使用,估计12月开始全市范围的评估企业将用上统一的房地产估价委托合同。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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