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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房地产的调控应求同存异
来源:《城市开发》杂志社 发布日期:2006-09-21 访问次数:1 作者:齐海粟,,
我非常赞同及支持宏观调控政策及国办37号文件,房地产业要平稳持续地向前发展,调控政策确实能起到有效、实际的作用,因此我建议各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尽快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措施,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调整方案及对策。 另外,毕竟中国的房地产业承担着推动我国经济建设向前发展的社会责任,因此政府在干预土地供应、房价时,应充分结合当地城市的经济实力、发展规划以及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对部分地区的中小型或实力薄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采取扶持和保护的态度。政府对房地产业的调控精神,可以归纳为四个字:求同存异。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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