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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专家解读物业收费难题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社   发布日期:2006-09-21   访问次数:1   作者:李湘玲

物业服务产品特点决定收费难

北野(业主代表、学者):物业服务产品的特点决定了物业服务是公共服务,具有公共性。物业管理行业关乎国家基础,与现今物业管理公司的地位很不相称,这是一个不正常的现象。社区以私有财产为核心,我国要在20多年完成国外几千年的发展历程,是不可能的。而欠费不是一个小问题,是文化和固有思维模式的折射,现今对物业欠费基本没有惩罚,甚至在居民意识领域还有鼓励。造成了现在不仅是物业管理公司承受着压力,已交费的业主也承受着压力。欠费问题需要对公民道德、法制进行反思。

物业管理定价难

陈伟(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物业收费纠纷很大的原因是双方在物业价格上的争议。对于业主方来说,业主不具备专业定价的能力,因为和物业管理公司存在专业不对等的问题,对价格的认可也就没有确实的基础。我认为这也是为什么说业主是弱势群体的原因之一。而对于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的交易是分散的,而且追诉困难,无法行使抗辩权,也不能因为不交费的业主而终止服务。所以说,物业管理定价难造成收费难。

舆论信任难

韩朝(北京林业大学物业管理系教授):收费矛盾反映了业主维权意识的提高,同时也反映了收费政策的滞后,政府监管不力等弊端。在收费矛盾发生后,部分社会媒体对矛盾进行报道时,对业主的偏向也造成了大众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偏见。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报道不实,造成了舆论危机和信任危机。物业管理公司的投入和产出不均衡的时候,需要加强企业自律和媒体的正确引导。

企业经营难 

宋道钢(北京鲁能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在一定程度上,物业管理行业存在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现象,而部分业主的素质也不高,这两方面原因对收费工作都是制约。收费问题又影响了企业的进一步提升,制约了行业人员素质的提高,经营能力的发展,这就造成了企业的恶性循环,对企业和业主都是很不利的。

前期遗留问题解决难

常卫平(北京广建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觉得最困难的是如何解决开发商遗留问题。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只用考虑物业的本职工作就简单多了。而业主认为开发商遗留问题也应该由我们来解决,而一旦没有解决,业主迁怒于物业管理公司,以不交费来抗衡。如果开发商、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之间责权利不分,则很难科学规范的解决收费问题。

政策可操作性难

张伟杰(天津天房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物业管理收费难是社会综合问题的反映,现在行业存在三个不同步问题:一是业主的服务标准要求和物业消费意识不同步;二是在物业管理标准高的前提下,收费问题不同步,消费成本不同步;三是自身规范和培育成熟的物业市场的不同步。这样,造成了物业收费难,物业费涨价难,物业管理公司退出难的“三难”问题。而且,现行的物业收费政策不是特别明细,对业主没有制约办法,条例法规很多方面都是单向的。

物业纠纷诉讼难

陈伟(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现阶段物业收费率比较低,物业管理企业采取各种办法如通过司法行为来提升收费率,保证经济效益。据统计,北京市朝阳区一年里物业纠纷案件上升了300%,90%案件与收费有关。但是司法机关面对如此多的物业案件,压力也很大,朝阳法院的强制执行最终被高院叫停。有一个大型物业管理企业告了欠费的1000个业主,而法院给了诉讼限额,只能告10个业主。物业诉讼面临着诉讼难,成本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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