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将分四级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6-09-19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海南省物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近日出台。该办法将物管公司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临时资质四个等级。物管企业至少要取得临时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物管业务。 该办法规定:一级企业,要具备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管理多层住宅达200万平方米以上,或办公楼宇、工业区50万平方米以上等条件。二级企业必须具备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管理多层住宅20万平方米,或独立式住宅3万平方米等条件。三级企业必须具备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管理多层住宅达3万平方米,或独立式住宅1.5万平方米。 责任编辑:
[打印新闻][推荐给朋友][添加收藏][关闭窗口]
我要评论
昵称:匿名发表
标题:
内容:
|
热点新闻
政策导航
经营管理
地产学堂
|